1.开展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辖区乡、林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制订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中长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并负责实施。
3.做好辖区内各基层组织机构的领导、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4.对景区开发、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区内的资源,对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审批并予实施。
5.负责管理区内土地、温泉、森林、自然景观、矿产资源及动植物资源,统一办理土地征用和审批手续,统一审批温泉开发项目,统一审批竹木采伐指标。
6.负责景区旅游及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辖区内税收征管工作,提高景区知名度。
8.负责统一对外宣传,提高景区知名度。
9.负责招商、向上争项目资金等融资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温汤镇泉都北路20号游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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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刘克波